|
一、名师工程实施的宗旨 实施名师工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在各学科培养和造就一批学术造诣较深的“知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中青年教师、具有国家认定的特级教师称号、被确认为市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或专家,通过名师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全面增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教学质量,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提供人才支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二、名师工程的评选内容 1.开元ky88(中国)骨干教师评选 2.开元ky88(中国)名师评选 三、名师工程的评选对象 开元ky88(中国)全体在职中高级职称的教师 四、名师工程评选小组产生办法 由教代会主席团选举产生 五、评选条件 (一)骨干教师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爱岗,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尊纪守法; 2.热爱开元ky88(中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关心爱护学生,重视学生教育培养,重视家校联系工作; 4.业务能力强,熟练掌握所任学科的教学内容,能按《大纲》要求认真正确地进行教学,知识面较广,注重学生实际,注重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整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显著。 5.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进行教研课改实践,在学校教研组中起骨干作用,在本学科教师和学生中享有较高威望,积极探索素质教育途径与方法,积极参加校级以上教研教改专题研究; 6.担任过五年(含五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各项工作走在年段前列,或指导年轻班主任开展班级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7.近五年里有论文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研讨会交流获奖,或积极参加德育课题研究,认真总结德育工作经验,撰写的德育论文或经验总结,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一篇; 8.近五年受市教育主管部门以上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等一次以上或近五年教师业务年度考核结果“优秀”至少一次。 (二)名师 除“骨干教师”条件以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近五年里在CN级报刊上发表论文或在省级以上研讨会交流获奖或在市级以上研讨会交流并获一等奖; 2.能承担校级以上教师培训,开设专题讲座或示范课,并取得一定影响; 3.能参与校级以上教研教改专题研究,且课题研究富有成效,并独立撰写相关课题论文。 4.培养青年教师积极主动,成绩突出。 六、评选程序 1.评选原则:自下而上、个人申请、民主推荐、考查考核、组织审定。 ①个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教师提交申请报告、自评材料到相关年段或教研组; ②推荐:对照标准,由各年段和教研组推荐候选人,经筛选后呈报学校评审委员会; ③考核:由学校评选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核; ④审定:由评选小组对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审核,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人选。 2.应交材料 ① 候选人事迹材料(由候选人完成,年段长和教研组长签字); ② 个人获奖证书(含论文等); ③ 考核评议情况记录; ④ 其它有关材料。 3.骨干教师评选管理 ①学校每三年组织一次“骨干教师”“名牌教师”的评选工作,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职评小组评审、职评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办法。 ② 学校对名牌教师实行总量控制(名牌教师10人,已成为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的视同于名牌教师)、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每年组织一次名牌教师的考核工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在三年的考核中,有一年为不合格或两年为基本合格的在下一轮评选中自然淘汰。 ③任期内,学校实行学年度考核制度,经考核,对履行岗位职责不力,不能起到骨干教师、名牌教师应有作用的,终止其骨干教师、名师的资格。 七、培养经费及奖励措施 1.设立“名师工程”专款,每年纳入教育经费预算计划,保证经费的落实,学校每年对考核合格的名牌教师按月发给资料费补贴150元。(每年以十个月计算) 2.提供自修和进修的机会。支持自修本专业研究生课程,优先安排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交流和专题讲座等活动,促进知识不断更新,提高科研和业务工作水平,提高学术层次和知名度。 3.支持“骨干教师”“名牌教师”争取市级以上教改教科研课题,组建以“骨干教师”“名牌教师”的为负责人的课题组并为课题开展活动提供一切方便。 4.积极推荐“骨干教师”“名牌教师”的中的优秀者参加市骨干教师提高班、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及特级教师评选。 八、骨干教师、名师的义务 除完成学校布置的教学教研教改任务外,还应履行以下义务: 1.致力于素质教育研究,探索教育教学新途径,积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总结和推广,骨干教师每两年有一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交流或发表,名师每两年有一篇以上论文在CN级刊物上发表; 2.每年承担校级以上一次示范课及专题讲座,介绍、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 3.每年指导培养1名以上中青年教师,使之较快成长; 4.积极承担校级的教师培训活动和校级以上教育科研的课题研究。 九、考核条例 1.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名列全校前茅; 2.有鲜明的教学风格,主讲省、市级示范课及专题讲座; 3.能组织教科研活动,在活动的计划制订、过程实施及效果评价等方面发挥主要作用,能胜任省、市级教科研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工作; 4.在培青工程“一带一”中表现出色,使青年教师迅速成长。 根据上述各项,学校每年组织一次骨干教师、名牌教师的考核工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 开元ky88(中国) |